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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碩通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(續租廠房)
(115/09/22 15:24:13) |
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
(7929)碩通-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(續租廠房)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 2.事實發生日:115/9/22~115/9/22 3.董事會通過日期: 民國115年9月22日 4.其他核決日期: 不適用 5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實際租賃面積:約487.81坪 每單位價格:每坪租金新台幣600元、管理費新台幣200元 租金總金額:每個月新台幣390,248元 (未稅) 使用權資產金額:新臺幣9,032,443元 6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:母公司 7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原取得交易對象: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 前次移轉日期:106.09.05。 前次移轉金額:新台幣178,000仟元。 交易相對人: 其與關係人之關係:非關係人。 其與本公司之關係:非關係人。 8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。 9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。 10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(1)租賃期間:115/10/01~117/09/30。 (2)付款條件:按月支付租金,每個月新台幣390,248元(未稅)。 (3)契約限制條款:無。 (4)其他重要約定:如租賃期間需增退租賃範圍,雙方同意以附圖(一)、 附圖(二)、附圖(三)、附圖(四)為基準,協議以補充協議書, 約定增退租範圍及租金、管理費,惟需六個月前提出。 11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(1)決定方式:雙方議定。 (2)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鄰近地區行情議價。 (3)決策單位:董事會。 12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不適用。 13.專業估價師姓名: 不適用。 14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。 15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6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7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8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。 19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 不適用。 20.會計師姓名: 不適用。 21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。 22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。 23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不適用。 24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。 25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 26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1.民國115年09月22日 27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是 28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9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30.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: 不適用 31.其他敘明事項: 本案係續租案,原租期自114年10月01日起至115年09月30日止。 本次新約租期自115年10月01日117年09月30日止,雙方合意權利義務 自115年10月01日起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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